凡使用圖書館的同學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則,希望同學能發揮勤學、自律精神,善用本館資源,彼此尊重,使圖書館成為環境舒適、寧靜,能讓同學專心溫習及閱讀圖書的地方。
1. 凡進入圖書館的同學,必須衣履整潔。
2. 同學應愛惜圖書,愛護公物,善用圖書館資源。
3. 嚴禁粗言穢語、閒談、嬉戲,或有其他影響同學的行為,應保持圖書館安靜。
4. 圖書館內嚴禁飲食,應保持地方整齊清潔。
5. 同學可憑學生證借用圖書館書籍、光碟、雜誌等物品。每證可借5項館藏,借用期限每次為2個星期,公開考試試題及指定參考書只可借3天,未逾期前可到圖書館續借或自行在圖書館網頁上續借一次。
6. 圖書館管理員或在圖書館服務滿一定時數的同學,可獲提升借閱量上限,以作獎勵。
7. 借書時必須出示學生證,不可將學生證轉借他人使用,也不可代他人借書。
8. 借書時須留意「還書日期」,並依時還書。借用物品如逾期歸還,按每件物品每日罰款1元計算;遺失物品或嚴重損毀,必須按物品的原價加20%手續費賠償。同學拖欠圖書或罰款超過一星期會額外被記缺點,每天記缺點1個。
9. 圖書館內的物品,包括書籍、字典、報章、雜誌、工具等,同學使用後應自行放回原位。
10. 未經借用的書籍、字典、雜誌等物品,請勿帶離圖書館範圍,否則當作盜竊處理。
11. 圖書館藏書範圍,嚴禁攜帶書包及手提袋入內。書包及手提袋可借用館外儲物櫃存放。
12. 圖書館的電腦為學習用途,任何時間,嚴禁開啟或瀏覽不雅網頁、遊戲網頁或進行網上遊戲。下午放學後,電腦只供同學查閱功課、學科資料或閱覽報刊等,嚴禁開啟與學校或學習無關的網頁。
13. 圖書館內擺放的檯椅,請勿擅自移動。
14. 圖書館內的電掣、冷氣機掣等,請勿擅自開關。
15. 圖書館內嚴禁使用手提電話或電子遊戲機,違者將被沒收並交由訓育組處理。
16. 同學如需在圖書館內進行小組討論、學習等活動,請先與本館導師洽商,獲同意後方可進行,惟以不影響其他同學為原則。
17. 同學如有違上述守則,輕者將被飭令離館;嚴重者將會被記過處分。
18. 本守則如有未盡善處,本館有權作出修訂,修訂後會向同學公佈。